留。就是保留,凡是古今意义相同的词、专有名词、国号、年号、人名、物名、人名、官职、地名等,在翻译时可保留不变。例:“庆历四年春,滕子京谪守巴陵郡。”
译句:“庆历四年的春天,滕子京被贬到巴陵郡做太守。”“庆历四年”为年号,“巴陵郡”是地名,可直接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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